根据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管理职员等级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浙工大之江学院[2019]66号)精神和学院管理职员等级评聘工作要求,经信息工程学院民主测评小组会议表决推荐,现将表决推荐结果公示如下:
管理4级排序名单:
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(部门)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、来电、来访、电子邮件的形式,向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(电话:0575-81112577 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2、要求:反映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。以单位(部门)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3、公示时间:从2月24日起到2月26日止。
信息工程学院
2023.2.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