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级工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分班情况的公示
2017-11-17
根据之江学院工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实施办法,经个人申报,综合考虑学生的考试成绩、个人志愿、专家组的综合面试情况,现就工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分班情况公布如下。
公示时间:11月17日至11月19日
联系部门: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
联系方式: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(81112576,ogxu@zjut.edu.cn)
信息工程学院
2017/11/17
2017级工科实验班专业分流分班情况详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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