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二级学院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、省教育厅一流本科专业“双万计划”的建设要求,根据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(修订)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基本要求(修订)》(浙工大之江学院〔2024〕21号),现组织2024年度立项的院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制订实施方案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制订要求
1.发挥示范领跑作用。要以新思想、新理念、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标准、新体系为引领,建设成为全省的示范性本科专业,建设一批具有高阶性、创新性、挑战度的一流本科课程,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课程申报、建设,在专业综合改革、师资队伍、教学资源、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,确保通过专业建设点验收时的专业认证。
2.持续提升专业水平。相关二级学院、专业建设点要以《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》为基础,对照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基本要求(修订)》,坚持目标导向、需求导向,紧盯制约专业建设“上水平”的关键领域、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,强化专业特色,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。要以专业认证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,落实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的理念,建强用好基层教学组织,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。
3.强化专业建设统筹。在充分利用好一流专业建设专项资助经费的基础上,加强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实验室建设等的统筹建设,不断夯实基础、改善条件;以专业培养目标为导向,强化专业的课程、教材、教改项目、实践平台等项目的顶层设计和重点培育。
二、材料报送程序
1.专业负责人填报
二级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于11月4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(网址:http://zjczjut.kypt.chaoxing.com/),根据4年建设期限(2024-2027)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方案》(附件2)。
2.二级学院审核
二级学院请于11月6日前登录超星质量工程平台完成材料审核,同时将《实施方案》纸质版(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盖公章,一式五份)报送教务部(行健楼319)。联系人:沈老师,电话:81112765。
3.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
教务部审核后,将组织召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论证专家评审会,相关专业需现场汇报建设情况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一流专业建设按确定的方案实施,学院将定期组织检查和评审。
教务部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