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和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》文件精神,积极迎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革命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机遇与挑战,创新高等教育课程模式,重塑新型数字智慧课程和未来学习方式,以AI赋能教育教学全过程,进一步提升我院本科课程教学质量,提升人才培养实效,经研究决定,学院将开展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1.聚焦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学模式创新,改革方向、方法不限,需包含教学内容、教学资源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评价、教学辅助等方面内容。
2.申报课程须为学院纳入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,包括通识课程、专业基础课程、专业课程(含必修课和选修课)、实践类课程等。
3.各二级学院(部)统一规划,推荐申报,原则上每个专业限报1门,每个二级学院(部)限报2门,优先推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、院级一流(核心)课程、已有在线资源的课程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课程负责人须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,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主讲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,已讲授申报课程至少2个完整教学周期,教学能力强,教学效果良好,具有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研究基础,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;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、理念先进,无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,鼓励跨学科、跨学院多教师联合申报。
2.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,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;
3.课程资源具有独立知识产权,无政治性、科学性错误,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;
4.鼓励人工智能相关的专业课程申报。
三、建设要求
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建设项目为人工智能赋能课程,需赋能课程教学各环节,能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、教学资源与教学场景、教学方法与学习方式、教学评价与学情分析等进行改革创新,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,主要包括(但不限于)以下方面:
1.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:应用人工智能技术,更新教学理念与教学内容,辅助课程教学组织设计,优化教学备课方式,整合包括微视频、在线开放课程、虚拟仿真实验项目、文献资料等富媒体教学资源,与数字化教材等改革工作联动推进,提升学生学习体验。
2.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学:应用人工智能技术,创新课堂教学模式,服务研讨式、问题驱动式、项目式等教学方式实施。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课程教学考核评价办法和学习效果评估标准,利用人工智能工具自动评估学生的作业、考试和其他学习成果成效。
3.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学习支持:应用人工智能技术,引入智能助教等,为学生提供实时的交互式学习和练习环境、个性化学习建议和难点解析,引导学生批判性、验证性、对照性地运用人工智能生成的结果。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兴趣,智能推荐相应的教学资源,促进自主学习,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。
4.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评价和学情分析:利用大数据、大模型等对学生学习行为和表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,进行实时的学习体验调查,提供及时的学情分析和教学评价反馈,更好地了解学生需求、优化教学方法、调整教学策略。
5.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思政教学:推进人工智能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的应用,将“智能”技术融入课程思政设计及实施的各环节。利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开展智能备课、辅助教学设计,评级完善课程思政教学方案。深入挖掘和展示人工智能蕴含的思政元素,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人工智能伦理规范,构建具有正确价值导向、伦理准则和社会公德的课程思政元素图谱。
四、立项与结题
1.各二级学院(部)应做好本单位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的课程建设规划,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的数字化、智能化资源建设及应用,并对立项课程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。
2.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拟立项6-10门左右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,建设期为1年,最迟于2026年春季开课。
3.获得立项的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建设项目,经费共计3万/门,项目立项后学院先拨总经费的50%,通过终期验收后拨付总经费的50%。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的建设经费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建设的相关开支,其中课程资源、知识图谱、AI工具等制作经费不少于70%。
4.立项课程结题须提交结题报告1份,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中的应用、课程的教学设计改进、课程实施效果等;形成至少一节示范课堂和一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下的典型案例,通过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总结呈现;同时提交课程大纲及讲义。
五、政策支持
1.学院定期举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相关教师培训、交流活动,为立项课程教师提供学习支持,并对优秀案例进行展示推广;
2.对建设成效突出、育人特色明显,形成可复制经验或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立项课程,学院将优先推荐后续相关教学建设项目。
六、材料提交
各二级学院(部)负责组织内部的推荐遴选,通过推荐遴选的申报人请于11月22日前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(http://zjczjut.kypt.chaoxing.com/),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》(附件1)及必要佐证材料。
各二级学院(部)相关管理人员请于11月27日前登录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完成材料审核,同时将排序后的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版及纸质版(各一式一份)报送至教务部(行健楼319室)。
附件1: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.docx
附件2:2024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“人工智能+课程”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