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:
根据 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》(见附件1)及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(试行)》(见附件2)的要求,学院决定开展首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学院首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(见附件3)。
二、验收要求
各二级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本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。对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,各类课程建设项目以提高课程目标高阶性,突出教学内容创新性,增加课程设计挑战度为目标,认真总结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。
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评审将以专家组听取汇报、查看材料等形式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验收内容
1.本次一流本科课程的验收内容对应不同类型课程验收标准,具体要求详见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(试行)》(见附件2)。
2.课程负责人及团队除递交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外,还需根据不同类型课程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,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(试行)(见附件2)的指标及要求。
3.请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于11月13日前上交相关材料,学院将视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核,未达要求者不予进入验收环节。
三、验收流程
1.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,于11月13日前填写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》(附件4)以“课程名称+院级一流课程”命名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。(http://zjczjut.kypt.chaoxing.com/)。二级学院(部)进行审查后,于11月15日前将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》(附件4)、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》(附件5),报送至教务部。
2.教务部将重点对项目建设情况与成效、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,进行结题验收。
3.结题验收汇报:采取专家组评审的形式,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。
4.学院将根据结题验收结果划拨后续建设经费。未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进行整改,达到后继续建设,整改后达不到预定要求的将终止该项目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相关学院(部)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》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后,于2024年11月15日前统一将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至教务部。
联系人:李老师,电话:81112668。
附件1: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.doc
附件2: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标准(试行).doc
附件3: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首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.xls
附件4: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验收报告.doc
附件5: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首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.doc
教务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
2024.9.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