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强化示范引领,健全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和平台建设,加大支持保障力度,高质量推进课程思政建设,根据 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》(浙教函〔2022〕51号)的要求,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和要求
1、结题验收范围为2022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,参见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名单》(附件1)。
2、本次结题验收立项建设期一般为2年(其中示范课程不少于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)。
3、各二级学院(部)应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,以立项申报书为依据,对照各项目的预期成果与实际效果,列出已有成果,并督促项目做好后续实施计划。
二、开展流程
1、项目负责人对照《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书》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,于11月1日前填写《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(附件2)以“课程名称+省级教学建设项目”命名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到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网络教学平台(http://zjczjut.kypt.chaoxing.com/)。二级学院(部)进行审查后,于11月8日前将《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(附件2)、《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》(附件3),报送至教务部。
2、教务部将重点对项目总结、预期的成果与效果、研究实践的成果与效果、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,进行结题验收。
3、结题验收汇报:采取专家组评审的形式,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。
4、学院将根据结题验收结果划拨后续建设经费。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暂停经费资助,并要求限期整改。
5、学院对申请延期1年且仍未通过结题的,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、团队主要成员、项目名称等重要内容的,将做撤项处理。
三、材料报送
各相关学院(部)对本部门立项项目的建设情况及项目负责人提交的《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后,于2024年11月8日前统一将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稿报送至教务部。
联系人:李老师 电话:0575-81112668
附件1: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名单.xlsx
附件2: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.doc
附件3: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.doc